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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5年度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4 09:00 来源:公共服务科 编辑:文旅小哥

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20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自治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查自评、旗县区初评、市局复核等程序,确定了本次评估结果。

我市参加评估的自治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计71人,评估结果为:优秀13人,合格58人。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

联系人:董怡然

电  话:0476-8333849

电  邮:emccdd@163.com

附件: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汇总表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4日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