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文旅主体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现将我市文化旅游信用主体信用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25年6月16日,赤峰市文化旅游信用主体A(优)541家、B(良)144家。
请各有关单位、企业严格规范管理制度,按照文旅诚信有关要求开展工作,营造公平公正良好有序的文旅环境。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