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123 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蒙古族服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巴拉嘎日玛评估结果为合格 。
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巴彦查干评估结果为合格。
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赛音都楞评估结果为合格。
《格萨(斯)尔》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巴达玛仁钦评估结果为优秀。
皮影戏(巴林左旗皮影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李国华评估结果为合格。
公示时限:2025年5月13日至5月15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可来电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
联系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222室
联系电话:0476-8333849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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