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蒙古族服饰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巴拉嘎日玛评估结果为合格 。
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巴彦查干评估结果为合格。
皮影戏(巴林左旗皮影戏)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李国华评估结果为合格。
公示时限:2025年9月22日至9月24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可来电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
联系地址: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476-8333849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 9月22日
蒙公网安备150400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