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要求,为激励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嘉奖奖励,现对拟嘉奖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
一、奖励对象(44人)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1人):张敏
赤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3人):张政伟、祁石、商艳丽
赤峰博物院(18人):郭勇、黄文博、姜涛、姜妍、钟明剑、张小明、王迪、韩晓光、张颖(院办)、张雪松、梁辰、刘丽娜、闫献冰、王艳丽、孙雪江、沙大禹、尹静雅、尹俊溪
赤峰市艺术剧院(8人):吉格木德、张新辉、付铁成、张文超、胡静娜、王艳娟、张丹丹、王晓敏
赤峰市群众艺术馆(6人):王晛、刘利、姚同虎、范景卉、卞丽艳、姜永峰
赤峰市图书馆(7人):周明璇、周岚、白嘎力、刘帅、刘冬冬、李博、梁飞燕
赤峰美术馆(1人):程晓琳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受理方式
受理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205室
受理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
受理电话:0476-8333391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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