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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博物院

发布日期:2026-01-15 14:57 来源:赤峰博物院 编辑:文旅小哥

赤峰博物院为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加挂赤峰市文物保护中心牌子。

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整合赤峰市历史文化遗产研究院、赤峰博物馆、契丹辽博物馆(现赤峰博物馆南馆)、赤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增考古和文物保护研究、革命历史博物馆筹建等职责,组建赤峰博物院。设8个内设(下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9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20名,其中正科级9名,副科级11名。


赤峰博物院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实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抢救工作。

二是承担全市文物资源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科学研究工作,组织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三是承担市本级博物馆免费开放、社会教育及历史文物、革命文物的收藏、保护和展示工作。

四是负责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研究、建档、宣传和展览交流工作。

五是承担全市文物资源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和建档工作。

六是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赤峰博物院设8个内设(下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博物院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综合、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人事、档案、信访、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

(二)文物保护中心。负责文物保护和宣传,对全市文物资源实行日常监测。协助机关督查文物重大案件,进行文物认定、文物安全检查和文物项目报审等工作。

(三)考古研究中心。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和研究。承担全市文物资源收集整理、监测分析、建档立卷、宣传发布、编辑出版。组织相关学术交流。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研究、建档、宣传和展览交流工作。协助机关组织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推荐工作。

(五)资料数据中心。负责文物监管大数据平台日常运营、文物资源资料收集整理、数据分析、建档存储等工作。

(六)赤峰博物馆。承担赤峰地区历史文物调查征集、收藏保护、安全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免费开放、参观接待、社会教育、文创开发、馆际交流等工作。

(七)辽代历史文化博物馆(原赤峰博物馆南馆)。负责辽时期文物的调查征集、收藏保护、安全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示、免费开放、参观接待、社会教育、文创开发、馆际交流和辽时期文化学术研究、交流工作。

(八)革命历史博物馆。承担赤峰地区革命史的研究以及革命文物调查征集、收藏保护、安全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示、社会教育等工作。

单位党组织。负责博物院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


负责人:陶建英

办公地址:松山区(新城区)富河街10号

联系方式:0476-828331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